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就微博訴超級星飯團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超級星飯團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行為,在其官網、微博、App 首頁首屏連續 15 天刊登消除影響聲明,并賠償微博經濟損失 1000 萬元及合理開支 20 余萬元。
2017 年,微博以不正當競爭將超級星飯團訴至法院,微博認為,自身平臺經過數年發展形成了巨大的用戶群體,超級星飯團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提供追星交友及泛娛樂服務的超級星飯團 App 中提出 “專屬你的追星神器”口號,設置微博內容呈現板塊,擅自抓取和展示微博多類數據內容,并且推送明星的微博上線、微博上熱搜、被 @等動態。微博認為本案涉及的數據量較大,超級星飯團應系通過偽裝成用戶登錄或模擬用戶行為向微博后臺服務器發送請求,并按照瀏覽器規則進行解析等技術手段實現了涉案行為。
2020 年,海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微博對涉案數據享有合法權益,超級星飯團使用技術手段抓取涉案數據的行為具有不正當性,其后續使用行為也具有不正當性。
法院指出,超級星飯團的行為對微博數據權益及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超級星飯團的被訴行為會影響微博與用戶間關于數據處理和安全等協議條款的履行;
2、超級星飯團破壞或者繞開微博的技術保護措施抓取數據的行為會加重微博服務器的壓力甚至導致產生安全或者其他技術隱患,增加微博的運營維護成本;
3、超級星飯團展示涉案數據的行為,使得用戶無需注冊登陸便可查看相關內容,破壞了微博設置的訪問、展示規則,影響微博平臺的正常運行;
4、超級星飯團對部分涉案內容進行直接、完整地展示的行為,降低了相關用戶進入微博查閱內容的概率,就這一部分內容對新浪微博構成了實質性替代;
5、超級星飯團的行為使部分數據脫離微博用戶和微博的控制,必然影響微博數據安全和平臺正常運行,也可能侵害用戶對其個人隱私、個人信息所享有的合法權益;
海淀法院認為,雖然雙方均未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微博的實際損失或超級星飯團因被訴行為的實際獲利,但本案證據已顯示超級星飯團通過涉案 App 的非法獲利十分可觀,支持微博提出的 1000 萬元賠償金及合理開支 22.8 萬余元。目前案件仍在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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